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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法对资产评估环境影响分析

时间:2021-11-05 作者:admin


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发展,企业之间出现了横向经济联合的趋势,以企业集团、股份制改革、企业拍卖、转让、合并、兼并、收购等形式进行的资产重组活动逐渐发展起来,国有企业改革突破了存量资产僵化不动的局面。在当前投资方式下,资产评估就成为市场经济活动中不可或缺的服务中介。而且在中国存量资产的流动和重组过程中,资产评估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有力的推动了产权市场的发育和完善,较好的维护了产权各方的权益。

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届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本文简称:资产评估法),自2016年12月1日开始实施。《资产评估法》的实施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资产评估法》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资产评估行为;保护了资产评估当事人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促进了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维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当然《资产评估法》的出台对先前的评估环境产生一定程度影响。

一、行业分而管理的体制形式有法可循

资产评估内涵丰富,不仅仅是指财政部门所管的资产评估类别,而且还包含国家其他部门分管的六大评估领域,如:房地产、矿权、土地、林地等,即资产评估行业涉及的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资产评估法》出台之前,国家各分管部门分别设置了相关的行业协会:资产评估协会、房地产评估协会、土地估价师协会,但设置的相关行业协会缺少作为评估行业上层法律的具体文件。而《资产评估法》第一章第六条规定“评估行业可以按照专业领域依法设立行业协会,实行自律管理,并接受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它的颁布刚好弥补了评估行业内上层法律文件的缺失,同时也说明《资产评估法》作为上层法律基本认可了目前行业管理体制,这也为目前评估行业分而管理的体制形式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从业门槛降低为评估行业带来的影响

在《资产评估法》出台之前,只有注册资产评估师才有权利行使签字权,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评估行业逐渐深入经济发展的各领域,资产评估师人数增长已经落后于评估行业的需求增长,已经不能满足当前评估行业的发展。由此《资产评估》“第八条:评估专业人员包括评估师和其他具有评估专业知识及实践经验的评估从业人员”;“第十二条第四条:评估专业人员享有依法签署评估报告权利”,法律条文主要体现在行业放宽和从业人员门槛降低,这是资产评估行业飞速发展的必然。

门槛的降低,必然会带来外界的质疑,因此《资产评估法》对此制定相关法律条款,严格定义评估专业人员,例如“第二十七条:评估报告应当由至少两名承办该项业务的评估专业人员签名并加盖评估机构印章。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对其出具的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第二十八条评估机构开展法定评估业务,应当指定至少两名相应专业类别的评估师承办,评估报告应当由至少两名承办该项业务的评估师签名并加盖评估机构印章”。根据以上条款,所谓的评估专业人员是在评估机构从事一定相关评估工作年限,积累相应的实践经验的从业人员,此外在各个行业的法律法规也制定了签署报告的相关条款。

根据上述,《资产评估法》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从业门槛,并且制定了相关法律条款以弥补从业门槛降低对评估行业的影响,保障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三、资产评估法下的资产评估职业风险

资产评估职业风险主要指评估专业人员在执行资产评估业务过程中,因过错行为导致委托方或者其他相关第三方的切身利益受到损害而要承担法律后果的可能性,一般将资产评估职业风险分为外部和内部风险两大类。

首先,外部风险主要是受外部职业环境影响,比如国家政策、社会需求、经济方针的影响,一般难以自主控制,评估机构及评估专业人员只有在执业过程中,不断遵循法律法规、国家政策等的变化才能有效的减少外部风险。

其次,内部风险自始就已经存在,但《资产评估法》颁布后,执业门槛降低、行业准入放宽,比如非资产评估师可以一定的签字权、其他外部股东可以进入评估机构等。因此内部风险比以往会有所增加,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评估机构内部管理风险

评估机构内部管理风险主要是由评估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不到位或执行不到位形成的,目前部分评估机构内部管理制度未完全执行到位,甚至没有建设相应的管理制度,例如报告质量体系是否完善、报告质量体系是否按体系内容严格执行等,这都为评估机构带来风险。

随着《资产评估法》的实施,各类监管逐渐加强,是对评估机构内部管理制度的完整性、配套与衔接性、可操作性以及实施程度等的一次重大检验,对于部分评估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建设不到位或执行不到位形成的风险将逐渐体现,此类评估机构也将付出相应代价。

(二)评估专业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风险

评估行业涉及到经济市场各个行业,各行业由于自己独特的特点,这对评估专业人员行业知识的积累提出了挑战,因此一名合格评估专业人员必须拥有大量的实践经验,只有这样才能对价值进行正确的判断。当前评估行业部分专业人员胜任能力欠缺,无法完成评估业务,或者职业操守不强在从事业务时未勤勉尽责,未严格按照评估程序执行评估业务,更有甚者以出卖职业操守换取利益,从而产生评估业务的诉讼和纠纷。然而《资产评估法》的颁布后,行业准入放宽,执业门槛降低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上述风险。

针对此类风险,一名合格的评估专业人员应该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专业胜任能力、严守职业操守,提高报告质量、严格按照评估程序从事评估业务,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只有这样才能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上述风险。

四、结论和建议

本文通过对《资产评估法》实施后对国内评估行业的影响进行了浅显的分析,并对评估行业在新环境下易出现风险进行阐述,希望提高评估机构和评估从业人员对《资产评估法》实施后职业风险的认识,共同努力防范职业风险。

但是不论评估行业环境和职业环境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顺应行业发展和抵御职业风险的根本仍然要靠评估机构专业胜任能力及内部治理和管理水平的逐步提升。对此,立足不同风险成因、不同行业主体、不同管理层面,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国家监管部门应出台配套监管细则,加强评估准则的学习指导,引领评估行业在正常轨道上安全运行;

其次,资产评估机构应提升机构内部管理控制水平,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使内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保障评估程序合法履行;

最后,评估专业人员应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专业胜任能力、严守职业操守,提高报告质量、严格按照评估程序从事评估业务,以适应新环境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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